深圳一起医药代表行贿案曝光3家医院药品使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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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这一直是为人诟病的医疗界的一种恶性现象,为何会有这种现象,又屡禁不止呢?昨日,一场庭审曝光了这幕后的利益链,原来这背后是药品使用已经跟医院领导的利益挂钩,每用一支药,这些医院的蛀虫都能得到一份提成!
昨日,一起医药贿赂案在深圳盐田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曝光了龙岗多家医院在药品使用方面的利益链。被告医药公司,为了让自家的药品进入医院销售,竟指使属下的业务员给医院领导分提成送红包,所送的“好处费”都由公司报销。
法庭上,深圳市新某医药有限公司(下称“新某医药公司”)因该公司一名业务员贺某,向龙岗、大鹏3家医院相关人员行贿,涉嫌单位行贿罪过堂受审。面对检方的指控,该公司与业务员均表示认罪。
以师兄弟关系拉拢医院领导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贺某系被告单位新某医药公司龙岗片区业务员。2005年至2008年间,在为新某医药公司销售药品的过程中,贺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分别向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下称“龙岗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下称“横岗医院”)、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下称“葵涌医院”)管理人员三次共行贿13.24万元人民币。
在昨日的庭审上,检察机关揭开了该案中贺某与医院领导的利益链。据检方出示的证据显示,贺某曾向横岗医院副院长刘映红(另案处理)、龙岗医院药剂科主任郁相云(另案处理)、葵涌医院院长张华(另案处理)分别行贿人民币5万元、6.42万元和2万元,均是为了让公司的药品能够进入医院销售。
按照贺某的说法,如果不给医院送钱,他们公司的药品根本不能进入这些医院。据刘映红的供词,2006年时,贺某以是其师弟、大学刚毕业进入医药行业为由,前往其办公室希望能够得到其关照,其一口答应,并帮贺某推销一批药品进入横岗医院销售,之后贺某邀请刘映红一起吃饭,饭后在其车上放下了一个包,包内大概有5万元。
2007年,刘映红调任布吉医院副院长,贺某也将生意做到了布吉医院,通过刘映红,贺某认识了该院药剂科主任郑某某,并约定按照销售额2%的提成分给郑某某好处费,每月能分给其4000~6500元不等。而为了感谢刘映红,贺某还曾又提了5万元给他,但他没有收下,只要求贺某以后承担其接待费用即可。
医院领导收钱帮助医药代表进药
根据检方出示的证据显示,2007年1月至2008年7月,贺某为了让公司的药品“头孢曲松钠”进入龙岗医院,其提出以售出每支药品0.6元的回扣分给郁相云。按照郁相云的证词,双方达成协议后,郁相云每个月都能从贺某处收到至少4000元的好处费。
2008年,为了让公司的药品“小牛血去蛋白”进入葵涌医院,在经公司领导廖某某的介绍,贺某认识了葵涌医院院长张华,并在廖某某的授意下,贺某给张华送去2万元,张华收钱后,帮助贺某推销该药进入葵涌医院销售。
昨日,新某医药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副总经理刘某婷也到庭参与诉讼,据其称,公司对属下业务员给医院领导行贿以销售药品一事是知情的,且该公司于2012年时,就曾因单位行贿罪受到过法律处分,当时被罚款35万元,公司法人代表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这些业务员行贿的款项来源都是公司,但要请法庭注意的是,这些事情都是发生在2008年之前,那时候行业很混乱,整个医药行业存在送钱销售的潜规则。2008年之后,我们公司已经转型为高科技新型产业公司,并获得国家和深圳市的相关资质证书,已经远离了医药贿赂;加上我们公司目前财政状况比较困难,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理。”刘某婷说。
而贺某则表示,事发后,自己在体检中发现患有糖尿病和肝炎等疾病,加上妻子已经怀孕7个月,即将临盆,希望法庭能够从宽处理。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文/记者王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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