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启动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
我省启动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
2020年消除大骨节病克山病危害
■争取到2020年6月底,我省实现100%的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市、区)达到国家控制标准,100%的碘缺乏病区县(市、区)保持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100%的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病区县(市、区)达到国家消除标准,全省水源性高碘地区居民户不加碘食盐使用率达到90%以上
□记者 李振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为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日前省卫健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用三年时间开展地方病重点防控、救治救助等任务,进一步控制、消除地方病危害,到2020年在我省消除大骨节病、克山病危害。
省地方病研究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曾是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省份,主要流行的地方病包括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等地球化学性疾病以及大骨节病、克山病等原因未明性地方病。目前,我省大多数地区的地方病危害得到了有效控制或消除,但导致地方病发生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难以根本改变,需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这也正是我省开展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的主要思路。针对我省目前的主要地方病,《方案》逐一明确重点防控任务。对于饮水型氟中毒、水源性高碘地区,《方案》提出加快推进改水工作,通过优质水源置换,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以及对现有供水工程强化水质净化处理等方式,提升水质达标率。在缺碘地区,继续落实食盐加碘策略,维持人群碘营养适宜水平。保证偏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能够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在水源性高碘地区,供应不加碘食盐。在大骨节病防治方面,《方案》提出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6-24月龄儿童提供每天一个营养包,提高病区婴幼儿营养水平。坚持异地育人。对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要保证全部入学,有条件的可采取集中食宿,远离家庭居住地的致病环境。
近年来,地方病防控策略重在预防,控制增量,而此次《方案》首次将现症病人救治救助摆在突出位置,旨在减少存量,改善现症病人的生存质量。《方案》提出,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全部纳入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开展精准救治。对地方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及时给予保障,并做好医疗保障政策与国家公共卫生项目衔接。对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病、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等确诊病人建立健康档案,实行个案管理。对慢型克山病病人每3个月进行一次病情随访,对大骨节、氟骨症、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病人每年进行一次病情随访。具备服务能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地方病患者设计有针对性的服务包,优先为其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地方病往往与贫困如影随形。《方案》将地方病防治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提出对现症病人家庭采取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综合帮扶措施,加快脱贫步伐,阻断因病致贫、返贫的代际传播。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争取到2020年6月底,我省实现100%的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市、区)达到国家控制标准,100%的碘缺乏病区县(市、区)保持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100%的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病区县(市、区)达到国家消除标准,全省水源性高碘地区居民户不加碘食盐使用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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