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坚持“零容忍”

2019-04-10 17:56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62 次

  胶东在线4月10日讯(通讯员 董士杰) 近日,烟台市芝罘区两级联动,共同启动“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区医保局、卫健局、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以及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参保职工代表等120余人参加活动。启动仪式上,发起“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倡议,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代表、参保人员代表宣读了承诺书。

  作为烟台的中心区,芝罘区在打击欺诈骗保,确保基金安全方面责任重大,任重道远。全区将发挥医保、卫健、公安、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动优势,形成监管合力,对欺诈骗保行为坚持“零容忍”,促进建立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长效机制,坚持堵漏洞、强监管、严震撼,坚决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开创医保基金监管新局面。

  据悉,区医保局承担着全区医保基金监管的工作职责,自成立以来,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方面采取迅速行动,对全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加大依法查处违约违规违法行为力度。自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以来,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76家,约谈整改42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5家,解除定点协议2家,追回医保基金12.4万元,有效维护了基金安全。

  记者了解到,区医保局将积极推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与加强基金监管相结合,以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为主要监管对象,以住院、门诊就医和零售药店购药、异地医疗服务和费用为主要检查内容,实施全面监督检查。通过规范医保定点机构准入管理制度、强化医保定点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第三方监管机制、提升智能监管水平等方式,重点查处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引导参保人员合规就医购药,构建规范有序的医疗保险运行环境。对查实的违规违法行为,该约谈的约谈,该行政处罚的坚决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追究刑事责任。集中宣传月期间,定点医药机构要进行自查整改,对自查发现欺诈骗保并主动退回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对自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对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案件,坚决公开曝光。

  专项行动重点稽查内容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做到“七个严禁”,严禁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严禁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严禁将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严禁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严禁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严禁挂名住院;严禁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骗取医保基金支出。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要做到“四个不准”,不准盗刷医保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不准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不准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不准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参保人员要做到“三个切忌”,切忌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切忌将本人的医保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保凭证冒名就医;切忌非法使用医保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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