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部门联手:本月起,严惩这些医疗机构

2019-04-22 12:57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75 次

为全面净化河北省医疗行业环境,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进一步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近日,

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监局等9部门

联合制定了

《河北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哪些行为将被严惩?快随小布一起来看:

9部门联手:本月起,严惩这些医疗机构

整治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重点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

这些行为将被重点整治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2.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

3.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编制虚假病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4.全面排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5.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

6.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

本文标题:9部门联手:本月起,严惩这些医疗机构 - 健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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