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曝光公务车属市食药监局 交警对其违停行为作出处理

2019-02-11 06:07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81 次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李飞 实习生 肖婷)7日,本报对一辆违停在青龙山路上的“鄂B0152A”公务车进行了曝光。报道刊发后,交巡警下陆大队对这辆公务车的违法行为予以上网处罚,当事驾驶员也被所在单位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讨。
  被曝光的公务车是黄石食药监局执法执勤车,6日,该局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在团城山杭州路集贸市场及周边,开展盐业安全执法检查行动。公务车司机将执法人员送到现场后,便违停在路边等候执法人员。期间,该车曾被交警劝说离开了禁停区域,但随后司机认为执法人员检查快结束,又将公务车开至禁停区域,将车停在禁停牌附近。
  这一幕被东楚晚报曝光后,7日上午,市车改办第一时间向“鄂B0152A”公务车所在的市食药监局了解情况。交巡警下陆大队也对这辆公务车的违停行为作出处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对该车录入上网,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处罚。
  7日下午,东楚晚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该局已在会议上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向综合支队递交书面检讨。该局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陈晓勇说,这件事暴露出一些人员脑海中还有特权思想,没有树立和维护公务人员形象,具有很大的警示和教育意义。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支队长李良武表示,公务车辆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会依法依规处罚。对于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务车辆,交警部门除了对其进行处罚外,还会将其交通违法行为抄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
  
  记者手记
  公务人员和车辆
  更要作出表率
  
  近段时间,本报一直在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没想到,这其中竟然还有公务车辆。
  公务人员本应作出表率,更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但这辆公务车的司机,却在交警要求其离开后,在禁停区域停车,甚至还停到了禁停牌下。就像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那位副支队长说的,一些人员还存有特权思想,觉得别人不能走,我的车可以走,别人不能停,我的车可以停。
  如今全市上下人人参与,共创全国文明城市。在要求普通群众文明出行的同时,公务人员、公务车辆更要优先做到,不搞特权,为人民群众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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