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热线2017年第3期

2019-03-04 10:45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00 次

回复:1、 应保存交易记录、快递单、网址、提供发货地址; 2、 应提供问题食品的详细信息(如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以及问题食品的图片。 3、 收集证据之后可致电12331、12345、通过邮件方式或者直接来访我局投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举报(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建设路一横路3号2楼201室)。

回复: 选购放心食品一是看经营者是否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是要看食品标签,食品标签应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进口食品还应有相应的中文标签、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是看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食品出厂证明;需要检验检疫的肉类有检验检疫证明,生鲜肉类加盖检验检疫标志;进口食品有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回复:场地使用证明需要到当地村委会开具,村委会会根据利益相关方是否存在异议的情况作出决定。故可与当地村委协商,或咨询当地分局的意见。

回复: 若经营者继续食品经营行为,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前30个工作日申请延续。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回复:根据东莞市防控人感染H7N9 禽流感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市活禽经营市场统一休市的公告》,全市活禽经营市场休市时间从原来的常规休市1 月15 日,延长为1 月15 日至1 月21 日。22日开始,四个街道活禽经营限制区域内的莞城细村农贸综合市场,东城街道东城市场,南城街道西平综合市场,万江街道蟹地市场,四个街道活禽经营限制区外及各镇均可以买到活禽。

本文标题:阳光热线2017年第3期 - 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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