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布基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2019-03-04 21:51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18 次

中安在线讯 记者今日了解到,合肥市基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将于5月1日起正式执行,收费标准在省定标准基础上下浮了10%至20%。自去年9月起,我省推行了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经营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健全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就诊量明显增加。

为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彻底破除“以药养医”的现象,让农村居民小病不出乡,城市居民享有便捷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使收费政策更加惠及社区居民和农村广大农民。近日,合肥市出台了《关于社区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农村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了基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此次公布的合肥市基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在省定标准基础上下浮了10%至20%,同时新规定对原农村和社区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修订,新增了部分一般检查治疗和手术医疗服务项目,社区医疗服务项目由161项增加到215项,农村医疗服务项目由196项增加到254项。(记者:高城、实习生: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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