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在平顶山首家实行大病二次报销 设立200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红汛 通讯员 杨国栋 巫鹏
"感谢县委、县政府对全县群众的关心,俺通过大病二次报销又为我报销了15000多元,使俺以后的生活压力减轻了很多。"3月1日上午,在宝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病二次报销窗口,该县前营乡小连庄村村民朱辉高兴地说。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宝丰县在平顶山首家开始实行大病二次报销政策,朱辉正是该项政策的首个受益者。
今年37岁的朱辉在广东打工,目前和3岁的儿子一起生活。今年大年初一,朱辉突发急性胰岛炎,被紧急送往市区医院后又转院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2月26日,朱辉从医院出院,住院期间花费18.5518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障内费用为16.5605万元。在出院时,根据各项规定,为朱辉报销了14.1362万元。根据该县此次实施的大病二次报销政策,又为朱辉报销了1.5644万元,在10至15个工作日即可到账。从而使朱辉保障内的实际补偿比达到了94.81%,通过二次报销,实际补偿比增加了23.45%。
宝丰县政府副县长申红霞介绍说,大病二次报销是该县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也是县委、县政府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高全县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的有效举措。根据全县扶贫信息显示,2018年全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比例高达56%。为了有效解决这个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设立宝丰县大病二次报销专项基金,为全县52万群众再上一道医疗保障线。
据了解,宝丰县财政出资2000万元建立了宝丰县大病二次报销专项基金,保障对象为2019年在该县参保的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根据规定,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中原农险各项医疗保险报销后,实行大病二次报销。大病二次报销由基金管理公司按照报销顺序,对剩余合规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报销。
"根据测算,病人在原来报销的基础上,通过大病二次报销,保障内的实际补偿比可以增加20%左右,大大减轻了患者的负担,可以有效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宝丰县医保中心主任李建伟说。
宝丰县卫健委负责人陈晓明介绍说,大病二次报销是县委、县政府为全县人民办的一件好事实事,为了把这件好事办好,卫健系统积极作为,主动和相关部门对接。同时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这项政策的知晓率,让这项好政策家喻户晓。下一步,该县卫健系统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县公立医疗机构中实现一站式结算,让信息多跑路,让患者少跑腿,使患者出院即拿到大病二次报销的资金,尽最大努力为全县患者服好务。
"通过这项措施,可以进一步减轻群众的就医负担,让老百姓切切实实享受到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增强群众获得感、认同感、幸福感。"宝丰县委书记、县长许红兵介绍说,该县将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完善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全县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使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辖区居民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明显降低,因病返贫、因病致贫人群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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