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曝光:21万一盒的抗癌药,竟然是假药!
在水客带入的过程中,这个药品很可能就失效了,根本就没有实际的效果,对患者来讲也是一种潜在的危害。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涉案的自行灌装药品检验结果不合格,证实其不含有效成分,属于假药。而经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的鉴定,涉案的走私抗肿瘤药物,均属于必须经国家批准进口却未经批准的药品,依法应按假药论处。
法庭一审认为,被告人纪某、陈某等8人 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分别被判处三到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金额的罚金。
药品获得的正确途径有哪些?
药品获得的正确途径中最佳推荐及注意事项
患者在医院挂号、就诊,医生根据病情开具处方,药房药师审方-调配-发药并交代用药注意事项。这是多数患者获得药品的途径,也是最安全可靠的方式。
(1)请前往正规药店购买;到《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店购买。
(2)请严格按照医生处方的规格、数量购买,不可擅自加量,如遇规格与处方不同,药师具备丰富的药学知识,请咨询药师需购买的数量及服用量,建议在药品包装或处方上标明。
(3)不可擅自或听从营销人员购买处方外的其他药品,若需要,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成熟,我国互联网药品交易也在迅速发展。网上购药前核实确认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售药网站,详细名单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的“数据查询”栏目中查询。
我国网上售药必须要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凡是向个人消费者零售药品的,首先应当是实体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符合自建网站审批管理规定。取得在网上售药资质的企业,都应该在自己网站的醒目位置上标注资格证书编号,供消费者查询核实。
某些网站发布的药品广告宣称能治疗某种疑难杂症的秘方药、高科技新药、便宜进口药、神奇疗效药,或者使用“药到病除”、“肯定能好”等绝对化语言,销售这些所谓“灵丹妙药”的网站很可能就是违法网站。
网上药店可以销售非处方药(即指明OTC的药品),但是不能销售“白加黑”、“新康泰克”这类含麻黄碱类的复方制剂,处方药更属网上药店禁止销售的。销售其他不是药品的保健食品等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严禁夸大宣传。
网上销售最终要由人送货上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送货人应当是药店自己的配送队伍。药店员工送货上门,还可以进行面对面的药学服务。药品是特殊商品,储存运输都有专门要求,目前普通快递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条件还达不到药品配送质量要求,快递药品在途风险难以管控,出现药品质量问题难以界定责任。
未在医院就诊,自行在药店购买。还需考虑,注意:
不推荐患者未到医院就诊,自行前往药店购药。因同样的症状可能源自不同的病因(如发烧、疼痛),倘若仅以消除症状为目的购药,则有可能掩盖病情,贻误治疗时机。以咳嗽为例
如果在咳嗽时,还出现了鼻塞、发热等感冒和流感的症状,就可能是呼吸道感染。病毒感冒没有合适的药物治疗,往往需要一段时间才可以自愈。不要自行使用抗生素或「消炎药」,可以去医院看一下是否有细菌感染,让呼吸科医生决定。如果滥用了抗生素就很有可能掩盖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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