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查出卖假药 女老板登报致歉
2019-03-12 06:46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72 次
临海法院:这样做是为加重违法成本,对销售假药人员起到 更好的警示作用
日前,临海的王女士向本报记者咨询,她说她要在报纸上登一封致歉信,需要办理怎样的手续。记者有些疑惑,细问之下,王女士才拿出了致歉信。这是一份致社会大众、受侵害消费者的致歉信。“这是临海法院要求我必须登报的。”王女士说。
原来,王女士跟他人合伙经营位于临海市古城街道望洋巷、耀达大厦十楼的魅丽彩妆美容店、蓝野尚品美容学院。2016年底至2018年初,两人在店内提供纹眉服务时,各向十余名顾客销售并使用从淘宝网或者微信购买的未标注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批准文号的辅助贴片、麻醉膏。2018年3月14日,民警在以上两店内扣押辅助贴片355片、麻醉膏48支及其他药物各3瓶。经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扣押的这些物品均为假药。
同年7月8日,被告人王女士及其合伙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两人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被临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0月23日,临海市检察院向临海法院移送审查起诉,认为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其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昨日,记者联系到临海法院承办此案的法官张鑫,他告诉记者,被告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假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本案将于近日开庭审判。要求被告人在市级以上媒体登报道歉可以加大打击力度、加重违法成本,同时可以警示包括被告人在内的相关企业及个人,增强法制意识、道德意识、责任意识,不可受利益驱动,作出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张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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