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曝光食药典型案 一店主涉嫌销售假“伟哥”

2019-03-20 20:15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34 次

    河北新闻网邯郸电(燕赵都市报记者邢云)5月12日,记者从邯郸市食药监部门获悉,1至4月份,该市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19起,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4起。同日,食药监部门集中发布了8起食品药品典型违法案例,其中不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保健品门市涉嫌销售假药案

    2014年10月17日,广平县食药监局联合县公安局对郑某保健品门市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假药“伟哥”、“金虫草”、“金枪不倒”等15种、58盒,价值约5000元。经送检,发现“金枪不倒”含西药成分西地那非,已涉嫌销售假药,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2015年1月,县公安局对郑某依法行政拘留7天,罚款2万元。

    油脂公司制售不合格产品案

    大名县某油脂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225g/瓶装“芝麻酱”,经检验该批产品菌落总数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根据相关规定,处产品货值金额2倍处罚18000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980元。

    批发部销售假冒牛栏山白酒

    1月27日,根据群众举报,大名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某烟酒批发部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标示为牛栏山酒厂生产的牛栏山陈酿白酒55箱,该批发部无法提供购进票据及随附单,经鉴定这批牛栏山陈酿白酒为假冒伪劣食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55箱,并处罚人民币一万元。

    宾馆自制食品抽检不合格案

    此外,食药监部门还发布了永年县任某无证经营药品案、邯郸市丛台区某餐饮公司涉嫌使用过期餐饮服务证案、邯郸市某集团宾馆自制食品抽检不合格案,以及馆陶县一购物商厦有限公司销售过期食品案和耿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食品案。

    记者手记

    希望公开点名违法违规者 使其不敢、不能肆意妄为

    这次食品药品典型违法案例发布结束,新闻发布会进入记者提问环节。不止一位媒体同行提出,案例里的“某某”能否指名道姓。显然,真实案例却以“某某”替代,定会使所谓“曝光”效果打了折扣。

    被批评者之间流行一种说法,就是“不怕通报,就怕见报”。这或许从另外一个方面看出公开点名的威力。不可否认的是,对一些违法违规的人或部门留情面,实际上也影响了问责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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