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团购”降低药价科技助力三医联动

2019-03-21 10:16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58 次

3月15日,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海西医药平台跑通国家“4+7”采购的第一单。3月18日上午,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开出国家“4+7”城市集采中选药品的第一张处方。处方药品为“4+7”25个中选品种之一恩替卡韦,售价为17.36元/盒(28片/盒)。而在新政实施之前,恩替卡韦的原研药品价格为175.68元/盒(7片/盒)。这意味着,厦门市成为首个全面落地“4+7”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的城市。

“4+7”带量采购

“腾笼换鸟”促医改

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是新一轮医改的主要任务之一,而药价高正是老百姓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为降低虚高药价,国家和地方层面不断进行探索,尝试抗癌药专项采购、零关税带量采购、价格谈判等方式。

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11月15日,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同意,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文件》明确,国家启动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点地区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

12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上海市开标,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有25个中选。其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2个,占88%;原研药3个,占12%。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价平均降幅为52%,最高降幅为96%,降价效果明显。

2019年1月17日,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和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司长袁林在国新办政策吹风会现场并排而坐,宣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并对《方案》进行解读。这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第一个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文件,受重视程度可见一斑。(下转第2版)(上接第1版)

打造全流程监管平台

“厦门经验”引关注

3月15日,厦门市各试点公立医疗机构启动中选药品采购工作,厦门市第一医院在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海西平台上完成第一笔中选药品的采购。3月18日起,患者可在各试点公立医疗机构使用上中选药品,相关配套措施同步执行。由此,厦门成为全国11个试点城市中首个落地“4+7”药品集采和使用的城市。

距离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仅仅57天,厦门为何能快速实施落地?“厦门经验”引发行业关注。

据悉,为了让改革新政尽早惠及百姓,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支持指导下,厦门市委、市政府围绕“确保使用、确保质量、确保供应、确保回款”的核心工作,组织医保、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厦门市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厦门市卫计委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确保“4+7”政策可切实落地。

在落实国家“4+7”带量采购政策的同时,厦门市政府委托海西医药交易中心建设并运营厦门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监管平台”,同时联合医保信息技术服务商易联众共同保障中选药品的全流程监管。据了解,海西医药交易中心也是三明联盟药械联合限价采购平台、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的承建和运营方,具备长期服务医药流通改革的经验。

以三明、福建等地的医改实践经验为基础,厦门市快速找到了“4+7”新政的落地运营路径。与其他试点城市相比,厦门市快速落实带量采购改革工作,凸显4大优势。

全流程监管。中选药品的采购、交易、配送、结算、监督在一个平台上全部完成,并进行全流程智能化监管,“医药保”三医打通,可实现采购量、开方量实时提醒,确保中选药品采购供应和足量使用。

直接结算模式。实现医保部门与配送企业药品货款直接结算,药企15天~45天就可收到全部货款,同时也可实现T+1即时结算,有效解决医院、药品供应商、医保部门之间的“三角债”问题,降低药企交易成本。

实现互联互通。交易平台对接供应企业的ERP系统和公立医疗机构的HIS系统,监管药品库存和处方情况,保障药品足量供应,监督医院履约。

直接对接使用端。交易平台可通过短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用药提醒、药效反馈等便民服务。

在“4+7”采购和使用工作正式启动后,厦门市副市长国桂荣表示,“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是党中央、国务院缓解百姓看病难题的重大改革举措,厦门率先启动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标志着这一国家政策从筹备进入到实施的新阶段。厦门市将抓实、抓细落地工作,力争形成具有示范、推广效应的“厦门经验”。

降价不降质

百姓看病真省钱

本文标题:国家“团购”降低药价科技助力三医联动 - 行业快讯
本文地址:http://www.fm120.net/content/201903/03211PD2019.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