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检出2批次不合格药品
2019-03-29 06:52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84 次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朱柏玲报道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3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通告,在我省检出2批次不合格药品。
标示为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0批次盐酸金霉素眼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粒度。据悉,混悬型膏状眼用半固体制剂内含有颗粒物,为避免眼部出现异物感,对粒度进行检验。
在这20批次不合格盐酸金霉素眼膏药品中,有2批次在我省检出。其中1批次生产批号为170204的不合格药品检品来源为我省大连硕康药业有限公司,还有1批次生产批号为170512的不合格药品检品来源为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药品规格均为1克:0.005克(0.5%)。
此外,标示为安国市平安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远光中药饮片厂、宜宾仁和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盛世锦荣药业有限公司、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新疆奇康哈博中维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6批次地黄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含量测定;标示为河北济鑫堂药业有限公司、云南金发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山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标示为重庆市渝和堂药业有限公司、成都欣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羌活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我省及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对相关企业进行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进行不符合规定原因调查、整改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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