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藏医药快速发展 振兴中藏医药强省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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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作为西藏自治区之外面积最大的藏族聚居区,是藏医药重要的发源地和传播地之一。千百年来,在与疾病斗争和维护健康过程中,勤劳智慧的青海人民丰富了传统中藏医药宝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事业发展放在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高度,融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做出了一系列部署安排,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振兴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九大又进一步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新定位,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改革开放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省的中藏医药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在全国中医民族医界的影响与日俱增。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发展中藏医药事业作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制定出台了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和措施,提出“把青海建设成为全国藏医药学术继承发展的重要地区”。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青海解放70周年,也是全省中藏医药发展的关键一年。今年年初,我省出台了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若干措施,为进一步促进全省中藏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抓手、明确了路径,将全面推进中藏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振兴中藏医药强省事业。
传承创新奋力续写中藏医药事业发展新篇章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中藏医药取得新成绩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省卫生健康委注重抓谋划、抓改革、抓协调、抓落实,推动中藏医药全面发展,形成了中藏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和对外交流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有了新提升。依托项目支撑,不断加强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改扩建藏(蒙)医医院24所,建设基层中藏医馆437所。中藏医医院诊疗量和出院人数分别为202.95万人次、16.21万人次,比2012年增长25.14% 、64.57%。
中藏医药预防保健拓展新路径。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藏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在45所综合医院和18所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了中藏医药服务,初步形成特色明显、技术适宜、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中藏医药“治未病”健康服务体系。
中藏医药人才队伍呈现新局面。完善人才褒奖激励机制,评选“青海省名中藏蒙医”20名。
尼玛获得“国医大师”称号,陆长清、王常绮、桑杰获得“全国名中医”称号,多杰评为第八届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18年中藏蒙医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人数6885人,比2012年增长42.1%,人才支撑事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显。
中藏医药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制定实施了《藏医疾病诊断疗效标准》等中藏医行业技术标准。承担国家重点攻关课题、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83项,取得科研成果60余项,获得科技奖励15项。抢救搜集藏医药古籍文献2000多种,整理出版1700多种,编纂出版的《藏医药大典》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中藏医药文化发展彰显新活力。各级中藏医医疗机构注重发挥中藏医药特色,不断加强中藏医药文化传播和普及教育。建成青海藏医药文化博物馆作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藏医放血疗法等4个藏医项目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余项中藏医药项目列入省级非遗名录。
中藏医药对外交流迈上新台阶。近年来,我省积极实施中藏医药走出去战略,先后在日本、美国设立藏医学中心和藏医学健康文化中心等国际藏医药合作组织,与加州大学、弗吉尼亚大学等国际院校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并互派留学生。编纂出版的《藏医药经典文献集成丛书》《藏医药大典》被众多国际图书馆、高等院校收藏和使用。
中藏医药获得新发展
“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省卫生健康委将紧紧把握中藏医药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若干措施》,从五个方面发力,全面推进我省中藏医药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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