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股份二度闯关再生变数 医美行业IPO受困行业短板
历经一年排队后,原定于7月31日上会接受审核的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丸美股份”或“丸美”),因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而被取消审核,这无疑为再度闯关IPO的丸美股份增添了诸多变数。除丸美股份外,一个月前,艺星医疗美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艺星医美)也提交了赴港上市招股书。然而,作为医美行业两大知名企业,丸美股份和艺星医美在受到资本青睐的同时,也承受着多种行业短板的困扰。
丸美上会突然取消经销商模式风险未改
7月31日,本该是丸美股份迎来第二次上会的日子。2016年IPO遇阻后丸美重振旗鼓,在去年重新上交招股说明书,今年再度向IPO发起冲击。但在再次上会的前一晚,证监会发布消息称,鉴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决定取消发审委对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丸美股份的上市梦想早已有之。2014年6月,“丸美”品牌的母公司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向证监会递交IPO申报材料。但在排队2年后的2016年11月16日,证监会召开的主板发审核委2016年第161次发审委会议上,丸美股份的IPO申请未获通过。
丸美股份于2017年6月再次报送了招股说明书,相较于两年前,丸美新披露的招股书中有不少变化。首先,募集资金从14.04亿元大幅压低至5.84亿元;其次,为求稳健将保荐机构由今年上半年过会率较低的国信证券变更为过会率较高的中信证券。
然而,丸美的老问题并未能得到根治。招股书显示,丸美产品销售仍以经销模式为主,2015年至2017年,公司经销收入分别为10.96亿元、10.63亿元和11.7亿元,占当年主营收入的92.02%、87.99%和 86.54%。此外,直营模式下的电子商务平台销售额在2017年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1.37%,对经销模式比重高问题同样起不到缓解作用。
除了经销商模式风险,丸美在产品销售上也存在多起质量问题。在今年3月更新的招股书风险提示项目中,丸美披露其于2016年8月至9月期间和2017年4月先后两次存在“产品成分与批件及标签标识不符而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此外,丸美广告宣传费用占比过高,研发费用投入低也备受诟病。招股书显示,2015年至2017年,丸美用于广告宣传费用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例的26.22%、27.98%及21.45%,明显高于竞争同行。而2017年丸美用于研发的投入占比仅为2.09%,研发人员仅有45名,明显低于其他竞争对手。
“莆田系”艺星医美遭众多明星起诉
艺星医美招股书显示,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陈国兴,副董事长、总裁为陈国雄,二人正是“莆田系”四大家族之一的陈氏家族。在医疗界,“莆田系”因两年前的魏则西事件,可谓声名狼藉。
目前,艺星医美是国内第二大私立医美公司,公司共有15家医疗美容机构,布局全国13个省、直辖市的14个城市核心区,短短9年间席卷14城。如此迅速的扩张脚步,带来的不仅是可观的收入,也让艺星医美饱受争议。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年艺星医美销售费用为3.05亿元,占同期毛利润比例高达55%。虽然在营销上花了不少钱,但艺星医美在营销过程中竟然去套路明星。2015年-2018年6月8日,艺星医美存在30项医疗广告不合规、77宗肖像权纠纷及4宗医疗事故,2015年-2017年用于解决客户投诉及医疗纠纷的赔偿总额为300万元,且还有5宗未决肖像权纠纷,提出的赔偿总额为71.35万元。
据悉,宁波艺星全称为宁波鄞州艺星时代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今年4月9日,宁波艺星曾因其他广告违法行为遭到宁波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处罚,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及罚款20000元。
另外,南京艺星全称为南京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2018年5月17日,南京艺星被南京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原因是广告违规,罚款3.08万元。
不仅如此,据2017年8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温州艺星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艺星医美下属子公司,下称“温州艺星”)未经知名女演员景甜同意,擅自将景甜的照片用于商业宣传文章中,实现商业利益,严重侵犯了景甜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此外,除了景甜外,赵雅芝、金巧巧、毛俊杰、孟瑶、陈莎莎、徐冬冬、孙晶等多位演员也曾因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而起诉艺星医美旗下机构。
国内医美行业多年来一直受到资本市场的追捧,有相当多的医美企业通过各种方式登陆资本市场。《2016中国医美行业研究报告》数据显示,1990-2016年,中国医疗美容行业共成功上市144家企业,筹资309.84亿美元。然而,在资本光环围绕下,医美行业也频繁的爆出“医疗事故纠纷”、“医师资格造假”、“营销费用畸高”等行业短板。这些行业“硬伤”也正在拖累医美企业的扩张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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