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为文书“瘦身”为公正提速
2019-02-13 23:25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87 次
人民网长沙6月21日电 “现在我制作一份简易程序的民事判决书,只需要短短的半小时时间,这在过去是实现不了的。”6月21日,来自泸溪县人民法院民商事第一合议庭的法官印家武说出了改革前后文书效率的对比。
早在2015年初,泸溪县人民法院先行在浦市法庭对裁判文书自行签发机制和文书简化撰写工作进行改革试点,在浦市法庭,去除审签程序后,文书签发变得更加快速、更加便利,也对落实审判责任制要求更高。
“文书改革看似省去了很多环节,实际上对法官的审判能力要求更高。”浦市法庭负责人田伟回顾文书改革时中肯的说。该院对文书配套改革实行放权不任权、管权不限权,既让审判权回归法官自身,又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格式、释理说法,确保审判权在公平公正的界限内提速增效。
现在,“瘦身”后的裁判文书不仅让当事人更易读懂接受,而且体现了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理念的审判实践。为确保在裁判文书上不囫囵吞枣,杜绝一概而论,该院明确规定复杂案件中应当加强释法说理与可以简化释法说理的具体情形,集中精力提高司法产品质量,改革以来,共签发裁判文书3971份,其中,简易裁判文书占比59.2%,页数超过4页的裁判文书占比约为27.2%,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中普通程序平均审理天数提升了10.1天,简易程序平均审理天数提升了15.9天,实现了案件办理提质增效的双提升。(李焱华 吴英)
(责编:罗帅、曾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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