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瘦身”了 宜宾公积金取消25项提取办理资料

2019-02-26 18:13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51 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宾新闻网 潘一豪 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宾新闻网 潘一豪 摄)

  宜宾新闻网2月21日讯(记者 潘一豪)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效率,方便办事职工。记者21日从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1月3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资料将进一步进行精简,将取消原办理提取业务时需要收取的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等25种纸质复印资料。

  据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缴存职工到公积金中心和各区县管理部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以往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所需提供的纸质复印件资料也有所差异。

  “就拿职工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举例,以往所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婚姻证明等资料约20余张复印件。如首次办理按年提取偿还贷款本息业务,所需要提供的复印件资料最多将超过40张。”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今只需要职工提供原件由柜面工作人员拍照存档,公积金中心将不再收取纸质复印件。

该举措预计全年可有效减少职工提供复印件50万张。(宜宾新闻网 潘一豪 摄)

该举措预计全年可有效减少职工提供复印件50万张。(宜宾新闻网 潘一豪 摄)

  值得注意的是,若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提供的资料存在拍摄质量等原因,将由柜面工作人员复印相关资料存档备查。与此同时,如遇部分特殊项佐证情况,将仍按原规定收取复印件。

  据悉,此次“资料瘦身”预计全年可有效减少职工提供复印件50万张。作为宜宾市公积金中心以实际行动方便缴存职工的惠民之举,未来,公积金中心还将以电子化、信息化为依托,升级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完善业务电子档案系统,以支持业务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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