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本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货架上存放过期医疗器械被处罚
2019-03-04 10:34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93 次
信网讯 近日,青岛市市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对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40号203户青岛本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青岛本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格区货架上存放已过期的医疗器械,青岛市市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青岛本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出罚款、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的处罚。
据了解,青岛本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货架上存放的7袋柯惠合成可吸收性外科缝线无中文标识,其中一袋有效期至2018年1月,产品已过期。另外,货架上存放的24盒一次性末稍采血器生产日期2015-09,灭菌有效期2018-08,也已经过期。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过期医疗器械和无中文标识医疗器械采取了扣押措施。据调查,青岛本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货架上存放的一次性末梢采血器是非卖品(赠品)的采购价格为0,销售价格为0。柯惠合成可吸收性外科缝线采购价格每根89元,销售价格每根96.73元。 以上过期和无中文标识医疗器械采购总金额总计623.00元,货值总金额677.11元。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医疗器械经营,是指以购销的方式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行为,包括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上述医疗器械均在当事人库房合格产品区内发现,青岛市市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判定当事人构成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并对青岛本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24盒一次性末稍采血器;1袋柯惠合成可吸收性外科缝线)和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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