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2019-03-07 21:39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25 次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共3类产品9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1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抽检食用农产品4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1批次;抽检水果制品2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1批次;抽检糖果制品19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陈明凤(屯昌西昌明凤日杂店)销售的橙子,检验项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东方佳佳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红柑,检验项目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琼中乌石黄裕光蔬菜摊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洋浦小马鱼摊销售的黄骨鱼,检验项目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高芳梅八所商贸市场摊位销售的芒果螺,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陵水椰林中心农贸市场许召道螺摊销售的花螺,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定安定城林映水产品摊位销售的芒果螺,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观海台店销售的标称海南鸿琛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鸿琛芒果干(净含量:150克/包,生产日期:2018-08-27),检验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和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复检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九)海口龙华大胖子瓜子商行销售的标称新兴县四通果品厂生产的四通甘草榄(规格:2.5kg/袋,生产日期:2018-10-21),检验项目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十)五指山四通商行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恒丰食品厂生产的普丰甜话梅(规格:112g/包,生产日期:2018-09-01),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复检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或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xls

 

    3.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本文标题: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 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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