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食药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件曝光
近日,汉中市食药监局公布了今年第一期全市十大(10起17件)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据了解,今年以来,汉中市食药监系统紧紧围绕食品药品两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大稽查。截至6月底,汉中全市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659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0%。办理市级标准食品药品大要案件114件(含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21件),同比增长54%。
01关键词:重复利用火锅底油
案件:汉台区七里味之缘串串香店、城固县鱼味王鲜鱼坊、城固县李记砂锅串串、洋县好食寨火锅店重复利用回收火锅底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相继查处了以上4家饭店使用回收火锅底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移送相关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处罚:目前,城固县人民法院已对城固县鱼味王鲜鱼坊、城固县李记砂锅串串两案中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刑事判决;其他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02关键词:销售假酒
案件:汉台区程龙烟酒经营部、镇巴县祥英名酒商行涉嫌经营假冒白酒案。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汉台区天台路程龙烟酒经营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的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剑南春、西凤、水井坊、洋河系列高档白酒涉嫌假冒,涉案货值金额17万余元;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联合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镇巴县祥英名酒商行检查时发现,该商行经营的五粮液、剑南春、贵州茅台、国窖1573系列高档白酒30余件涉嫌假冒,涉案货值金额21万余元。上述两户经营企业销售假冒高档白酒的行为,涉嫌犯罪。
处罚:目前,公安机关已完成汉台区程龙烟酒经营部经营假冒白酒案件的侦办,将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镇巴县祥英名酒商行经营假冒白酒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03关键词:夸大宣传诱导老年人
案件:城固县乐邦祥瑞食品经营部以夸大宣传非法促销形式销售食品案。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城固县乐邦祥瑞食品经营部突击检查时发现,该经营部以集会形式组织70余名老年人观看胶原蛋白固态饮料视频广告,夸大宣传声称所经营的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
处罚: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多次以集会形式,通过虚假、夸大宣传,诱导老年人购买胶原蛋白固态饮料等食品,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其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罚没款3.41万元的行政处罚。
04关键词:无证卖药
案件:黄某军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案。南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汉山街道办事处西大街检查时发现,黄某军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现场销售药品“益康胶囊”22盒、“气血双补丸”26盒,其驾驶的面包车内放有大量药品,涉案货值金额2.26万元。
处罚:目前,黄某军无证销售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南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并处罚款4.97万元的行政处罚。
05关键词:销售未注册医疗器械
案件:汉中市翎瑞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宁强分公司经营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案。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汉中市翎瑞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宁强分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的“康信心脑预适应训练仪”宣称具有脑梗死等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符合医疗器械产品定义,应按医疗器械管理,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经协查确认,该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处罚:该公司共购进30台,销售11台,消费者退货3台,召回7台,涉案货值金额8.34万元。该公司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康信心脑预适应训练仪”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780元,并处罚款20.8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涉案医疗器械向生产厂家所在地深圳市食药监部门进行协查通报处理。
06关键词:销售未检验检疫进口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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