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11项放权措施让环评“瘦身”

2019-03-19 19:33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28 次

  原标题:兰州出台11项放权措施让环评“瘦身”

  新华社兰州10月25日电(记者王衡、李杰)环保部门不再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改造类项目不需再报批环评手续……针对环评审批程序繁、耗时长等问题,甘肃省兰州市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出台11项减证放权措施让环评“瘦身”。

  记者从兰州市环保局了解到,此次环评改革突出了“放”,11项措施包括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环保部门不再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改造类项目不再报批环评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外项目不再纳入环评管理、取消审批前置、优化总量管理、统一审批标准、实行“不见面备案”等。

  审批告知承诺制是其中一大亮点。兰州市规定,凡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审查通过的各类高新区、开发区、功能园区、工业或产业园区等特定区域,只要符合园区清单式管理的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只需向环保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表》,对申报信息和内容做出承诺,环保部门将不再实质审查项目,而是直接出具批复文件。

  据介绍,兰州市环评改革将大幅减少企业环评时间和成本。比如在过去,企业进行设备改造,尽管新设备比旧设备更环保,但仍需重新做环评,往往耗时数月。而现在,具备合法手续,不涉及新增用地,性质、规模和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不用再报批环评文件。

  此次改革还彻底改变了以往由环保部门牵头组织环评的方式,在组织专家技术审查中给予建设单位绝对自主权和选择权,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和专家。

  同时,兰州市还加强了“管”和“服”。改革后,环评审批时间大幅缩短,兰州市提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报告表类项目当日受理、当日办结,其他报告表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报告书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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