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发布消费者权利保护审判白皮书

2019-03-20 02:09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76 次

  3月14日,合肥中院发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判白皮书 ,以倡导健康科学的消费理念、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司法保障,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    

  涂抹水果表面保鲜,生产公司被判赔礼道歉

  位于合肥蜀山区的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系一家从事人工果蜡生产、销售的公司。人工果蜡是一种食品添加剂,涂抹于水果表面以达到保鲜、美观的目的。2010年7月,某生物科技公司向质检部门提交了食品添加剂吗啉脂肪酸盐果蜡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并取得生产许可。申请表显示,该公司生产的吗啉脂肪酸盐果蜡原料中含有对羟基苯甲酸丙脂。

  2011 年,卫生部办公厅复函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禁止生产对羟基苯甲酸丙脂等33种产品,食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此后该生物科技公司仍继续生产、销售含有对羟基苯甲酸丙脂的果蜡。2015年12月,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在行政执法中发现某生物科技公司生产的果蜡中含有对羟基苯甲酸丙脂成分,且该产品已销售至全国众多省市。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某生物科技公司的违法行为后提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该案经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该生物科技公司认可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的诉讼请求。该调解协议已经公告并经人民法院予以确认。该生物科技公司已在报纸上刊登了道歉公告,并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

  银行卡半夜被盗刷四次,法院判银行全额赔偿

  2010年7月27日,时某某在巢湖某银行开办存折和银行卡,并为该账户设置了密码,同时开通了手机网上银行功能,该卡一直为时某某持有和保管。2017年5月6日23时47分时某某接到短信通知,自2017年5月6日23时46分至23时48分其帐户被四次跨境取款(通过河北省某分行的ATM机)合计20000元。时某某在收到短信通知后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2017年5月7日零时19分合肥市公安局巢湖经济开发区分局半汤派出所对时某某进行了问话,并现场提取了时某某身份证信息、短信记录和被盗刷的银行卡信息。

  后时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该银行支付时某某资金损失20000元。一审法院判决该银行赔偿时某某20000元。

  二手车被篡改公里数,车主请求撤销转让协议

  2018年5月7日,昌某与某汽车经纪公司签订车辆转让协议,约定昌某购买一辆二手奥迪轿车。公司承诺该车无重大交通事故、无泡水、无火烧,购车时该车行驶公里数为34000公里左右。2018年5月9日车辆办理好了过户手续。后昌某保养车辆时,得知该车在2017年11月22日实际行驶里程就达到了70397公里,并曾进行过三次保险理赔。

  昌某认为,某汽车经纪公司明显存在隐瞒车辆实际情况的欺诈行为,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撤销车辆转让协议,某汽车经纪公司返还车辆转让款并支付赔偿金。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现已履行完毕。

  合肥庐阳区法院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星报讯(汪超 陆翠玲 李照 记者 马冰璐) 昨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发布7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汽车、网购、健身、物业等多个领域,这些领域与消费者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部分典型案例:

  车停车库被砸,业主获赔1.6万

  案情:2017年12月,李某接到小区保安电话称其停放在小区车库的车辆被人砸毁。事发后李某认为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居民的财产没有尽到安全保障和管理义务,导致自己的车辆被砸毁,应对这次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018年3月,李某向庐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用35800元及其他费用合计50400元。

  结果:法院经审理酌定物业公司承担50%比例赔偿责任,根据维修发票及结算单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李某16000元。

  更衣时多次被偷窥拍照,女子获赔5000元

  案情:吴女士系安徽某体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旗下一健身会所的付费会员。2018年8月,吴女士在该健身会所更衣室内换衣服时,多次被案外人甄某偷窥拍照。吴女士认为健身会所管理松散,在发现有人偷窥拍照侵犯其隐私时,工作人员没有采取妥当措施,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2018年11月,吴女士向庐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健身会所的经营者某体育公司赔偿会费私教费7700元,并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7000元。

  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的体育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会员在更衣时被偷窥,判决体育公司赔偿吴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本文标题:合肥中院发布消费者权利保护审判白皮书 - 减肥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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