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诊所注意:国家发文,医疗废物整治来

2019-04-01 05:44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71 次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注意!国家级医疗机构检查已开始,重点查这些……

据《健康报》消息,近日,河南省卫健委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从3月16日起到3月底,组织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拉网式、全方位排查

而实际上,这不仅是河南省开展医疗废物全方位排查,而是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医疗废物整治行动!

早在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在通知中要求:

卫生院、诊所注意:国家发文,医疗废物整治来

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强化地方政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责任, 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 ,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

因此,无论是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还是个体诊所,均在此次排查之列!一场关于医疗废物规划化处理的大督查已经开始。

不少村医、诊所老板们都曾经在医疗废物处置上吃过苦头,每次500、1000的罚款,得跑多少趟公卫才能挣得回……因而在这危急关头,一定要规范处理,千万别顶风作案!!

重点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排查

根据河南省本次医疗废物排查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规范使用后的输液瓶(袋)分类管理;规范病理性废液、病理性废物及胎盘、死胎及死婴暂存、交接及管理等,防止医疗废物丢失、遗撒、泄露和环境污染。

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和监管责任;对违法、违规查处的结果,向社会公示,予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本次医疗废物排查,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

1、医疗卫生机构是否落实医疗废物管理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是否为本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2、医疗卫生机构是否认真落实国家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3、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是否完善并落实;

4、医疗废物产生地是否按国家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进行源头规范分类收集

5、医疗废物是否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交接方法、程序和记录可否全过程追溯;

6、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存在倒卖医疗废物情况等

其中基层医疗机构常被罚的主要有两点,一是没有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管理,二是随意倒卖医疗废物。

尤其是村医,为了增加收入来源,经常会把导管、针管、输液空瓶之类的医疗废物倒卖给收废品的,在此期间需要特别注意,千万别“因小失大”!

医疗废物分类,按以下流程!

医疗废物可分为五类:

1、感染性废物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废弃的血液、血清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的收集要求:


卫生院、诊所注意:国家发文,医疗废物整治来


垃圾袋和垃圾桶均不可超过3/4满。


2、损伤性废物

●医用针头、缝合针

●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瓶等

损伤性废物收集要求:

卫生院、诊所注意:国家发文,医疗废物整治来

利器盒和垃圾桶均不可超过3/4满

3、病理性废物

●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病理性废物收集要求:


卫生院、诊所注意:国家发文,医疗废物整治来

4、药物性废物

●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

●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药物性废物收集要求: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直接放入感染性废物处置,标签标明即可。

5、化学性废物

●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醇等化学消毒剂

●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化学性废物收集要求:

分类装入容器,交给有资质的化学废物处置机构处理。

最后,贴心的小编为大家奉上简单易操作的科普动画视频,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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