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监管机制,倒逼“注水剧”瘦身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电视剧注水现象日益增多,一些电视剧为了拉长剧集,生硬地加戏,一个用20集就能讲完的故事,非要用50集甚至80集来完成,制片方和播出方赚得盆满钵满,受煎熬的却是观众。
还记得这样的场景吗?晚饭后大半个村子、院子的人围在一起看电视剧,尽管已过去多年,人们对影视剧中的一些经典情节、旋律还记忆犹新。那些填补了那个年代人们精神生活上空白的经典影视剧——《北京人在纽约》《过把瘾》《围城》,平均集数也就20集左右,40集已属长篇。如今70集、80集的长篇剧却屡见不鲜,30集以下的影视剧反倒成了稀缺品,剧集越拍越长,观众的体验感越来越差,作品离经典越来越远。
一些肆意注水、拉长的电视剧,情节冗长、故事拖沓、台词空洞,这样的作品大行其道正常吗?有人说,影视剧注水是市场行为,观众不喜欢可以另选其他。问题是,注水正逐渐成为行业潜规则。长篇剧俯拾即是,观众最终选无可选。这不是一个市场行为,而是一种行业病态。
这种病态是多方合谋的结果。电视台认“流量演员”,少数艺人片酬激增,制作成本增大。面对以集数定价格的买方电视台,电视剧制作方通过拉长集数,实现利益最大化;作为依靠广告收回成本的买方电视台来说,剧集越长,植入广告的空间越多。拉长剧集成了制作方、播出方以及艺人各自捞钱的“黄金套路”。20集的剧拉到80集,累计收视率上来了,广告多了,集数多了,片酬多了,皆大欢喜。只是,这当中就是没有观众的权利和利益。
文学创作也好,影视剧创作也罢,首先要解决的是“为了谁”的问题。影视剧创作不是演、制、播三方自娱自乐的游戏,而是基于公众精神需求和大众审美需要的一种艺术创作。它必须充分考虑到观众感受、社会效果,创作人们喜闻乐见的精品。急功近利,粗制滥造,靠抻长集数牟利,生产一堆又臭又长的“裹脚布”,不仅是对文艺的一种伤害,也是对社会精神生活的伤害。
影视剧应根据表现需要、适应观众审美需求,当长则长、当短则短。要达到这一目标,关键是健全监管机制,一方面让精短好的影视剧有更多展示机会;另一方面严格控制超过40集的长篇剧,倒逼“注水剧”瘦身。回望昔日的那些经典作品,我们会意识到,真正的好剧不在“小鲜肉”的颜值,不在各种注水、拉长的套路,而在思想表达、情节设置、拍摄制作等足够用心,对观众足够真诚。更令人关注的是,目前传播平台日益多样,渠道日渐丰富,观众是否还有耐心坐在电视机前看这些比注水肉更恼人的注水剧?这个问题,是电视剧出品方、播出方必须认真考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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