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群众就医 县级医疗集团要大力推广适宜医疗技术

2019-04-20 23:27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71 次

  昨日,省卫健委发布通知,我省将积极应用适宜医疗技术,县级医疗集团要重点推广内镜、介入及人工髋、膝关节置换等医疗技术,方便基层群众就医。

  通知要求,我省要严格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对于不具备条件开展或未经备案开展相关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医疗机构拟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重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推广目录(2017版)》在列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必须由医疗机构医务部门会同相关临床科室,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范进行自我对照评估;确定符合所规定条件的,方可报卫计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医疗机构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在列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按照原国家卫计委相关规定要求,完善申请备案材料,由所在设区的市级卫计行政部门报省卫健委,予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备案。

  省卫健委特别提出,推动适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各级卫计行政部门应鼓励、支持辖区内医疗机构在临床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对于“136”兴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引进开发先进诊疗技术、三级医院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省卫健委给予开辟备案绿色通道,促进高新、高端医疗技术在临床推广应用速度加快。各市卫计委要按照“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原则,支持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我省重点医疗技术,特别是相关专业三、四级内镜技术、微创手术技术等;县级医疗集团要大力推广内镜、介入及人工髋、膝关节置换等适宜医疗技术,方便基层群众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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