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鼓励大医院取消普通门诊!!我省出台

2019-02-14 06:38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08 次

本文原标题:《【重磅】鼓励大医院取消普通门诊!!我省出台方案推进分级诊疗》
记者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黑龙江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日前印发。

【重磅】鼓励大医院取消普通门诊!!我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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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主要为慢性病、老年病患者提供治疗服务
根据《方案》:
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
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提供城市患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健康管理等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中西医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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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名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提供诊疗服务
我省将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动专家、名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诊疗服务或到基层开办医生工作室,逐步降低大型医院门诊服务比例,鼓励大型医院逐步取消普通门诊。
鼓励社会资本发展第三方医学检查、医学影像、病理诊断、血液净化以及消毒供应机构。

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后
可享受医联体上级医院优惠服务
我省将明确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可享受医联体上级医院的优惠服务政策。

符合条件的日间手术
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我省将逐步增加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内上级医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号源的数量,经预约转诊的患者优先安排就诊,对需要住院治疗的预约转诊病人设立绿色通道,逐步建立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就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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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合作的日间手术模式。逐步形成"手术在医院,康复在基层"的"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模式。将符合条件的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鼓励将日间手术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合理确定按病种收付费标准。

原则上不再新增公立三级医院
我省将重点控制三级医院数量和规模,"十三五"期间,除传染、精神、儿童、老年病、妇产等短缺专业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公立三级医院。

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
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我省将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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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
我省将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
实行分级定价,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医师级别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对医疗服务制定不同价格,拉开价格差距,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比价关系,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基层首诊、远程会诊
双向转诊"一卡通"
我省将鼓励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使用电子健康卡,实现基层首诊、远程会诊、双向转诊"一卡通",为居民提供连续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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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
今年,我省将全面推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等情况,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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