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4281万元!山西省肿瘤医院等16家医院违规收

2019-02-17 05:53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52 次

  12月20日,山西省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在2016年度医保定点机构考核中,16家医疗机构存在违规收费情况,被处罚金额达4281万元。

  上述16家医院包括山西大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山西省肛肠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中医院、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西博爱医院、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

  其中,山西省肿瘤医院涉及的违规与处罚金额最多,其违规金额达380余万,罚款金额1900余万。

  16家医院主要违反医疗保险收费项目中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情形,涉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违规金额为856.2万元;原新农合基金违规金额为222.7万元。

  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规定,扣回不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违规费用,违规金额共计856.2万元;视情节轻重,依据医保相关规定对医保服务医生违规行为扣减积分,扣减积分满12分的,解除其医疗保险处方权。此外,太原市还将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处以基本医疗保险违规金额5倍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4281万元,违规及罚款金额总计为5137.2万元。

  太原市人社局公开的处理意见显示,考虑到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起始于2016年底,对原新农合2016年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是按照原新农合相关规定实施,本次考核相关原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免于处罚,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应引以为戒,立即整改,避免类似违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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