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学校负主体责任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处
校园食品安全学校负主体责任
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处
A03版
新文化讯(ZAKER吉林记者李德庆)全省各所学校陆续开学,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全体师生身体健康,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开展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监管部门和学校落实五级责任。学校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供者,对校园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推行开学“校长”、“家长”陪餐制,同时还将一天查看情况以照片、文字等形式在班级同学家长群展示,接受学生利益关系人监督。
关注一
食品安全学校负主体责任
学校做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供者,对校园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开学前由学校分管食品安全校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组织,带领食品安全机构相关人员,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吉林省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排查风险隐患,填写《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表》,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同时将自查结果形成结论报告,在开学前报属地监管部门。
关注二
推行开学家长、校长陪餐
开学后的第一天供餐,由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校长对学校前期供餐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自查情况进行检查。邀请学生家长代表进行陪餐,家长代表对采购的米、面、油、肉、蔬菜等食材进行查看,对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卫生进行查看,对食材清洗、餐食加工制作以及餐用具的清洗消毒等关键操作环节进行监督,并与校长共同陪学生就餐,之后填写意见反馈表,同时还将一天查看情况以照片、文字等形式在班级同学家长群展示,接受学生利益关系人监督。
关注三
发现违法违规将严厉查处
开学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对照日常检查要点表,对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储存、人员管理、场所环境卫生、设备设施运转、餐食加工制作过程、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重点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违法行为和查处结果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关注四
对具体加工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辖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一次培训,重点宣传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新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物中毒防控知识,提升学校校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法人代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意识。其次,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本单位具体加工操作的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以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为(博客,微博)准,重点学习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食品安全具体要求。同时组织观看省局组织专家拍摄制作的《学校食堂管理指南》和《学校食堂监督管理指南》教学光盘,实现“学身边人、做眼前事,为自家人”。此外,组织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一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常识宣传教育,为学生及家长发放由省厅编印制作的《食品安全常识和传染定防控宣传手册》,提升全省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关注五
整改不力或将停止经营
前期工作结束后,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教育厅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5个百分百”全覆盖的要求赴各地进行现场抽查督查(一是12个地区督查全覆盖;二是近期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全覆盖;三是被投诉举报过的学校全覆盖;四是以往督查中出现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覆盖;五是为学校送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覆盖)。重点督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原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问题整改不力、仍然存在食品安全严重隐患的学校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及时采取约谈学校或企业负责人、依法给予罚款甚至停止经营等行政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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