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赴四地调研 落实校园食品安全
本报讯(记者 蔺丽爽)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近日已派出4个调研组,分赴北京、浙江、安徽和湖北等4省(市)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题调研。
据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微消息,此次调研以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重点,实地察看了4省(市)11个区(县)12所学校和幼儿园、5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1家中央厨房食品安全情况。
调研总体情况显示,4省(市)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结合通知要求和本地工作实际,部署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和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调研组对存在的制度不完善、加工操作过程不规范、清洗消毒不及时等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现场反馈并要求立即整改。
学校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通知说,春季食物中毒进入易发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点多面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单位,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为重点行为,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通知提出,要鼓励学校运用互联网等手段,公开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等过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联合教育部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学校主体责任,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会同教育部门宣传贯彻落实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将学校食堂、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作为监管重点,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和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家长陪餐、食堂食品原料公开招标和定点采购等制度。推动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实施“明厨亮灶”,探索学校食品安全智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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