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
●治腐必先治权,束权才能生廉,廉政更要勤政
近年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为主线大力推进的体制机制改革,有效压缩了权力寻租的空间。笔者感到,加强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同样需要各级用对权力的“减法”,换取官兵创造力的倍增,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
治腐必先治权。现实中,一些领导和机关常“越俎代庖”,比如,以严格管理为名上调各种审批权限,以具体指导为名插手基层事务,等等。这种权力越轨,极易诱发贪腐。针对“一言堂”和“对下越权”等情况,必须用刚性的制度来管权、限权、晒权,念好权力的“紧箍咒”,用法治的“金箍棒”给权力划定边界,对照条令条例等法规制度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努力管住政出多门、“越位”干扰等滥权行为,确保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基层依法运转、官兵依法履职。
束权才能生廉。我军法规制度对各级职责都有明确要求,只有厘清机关与基层的权责关系,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负其责,才能防止“权大贪欲起”。有人说,用兵可以如神,用权却不宜“太神”。权力犹如一匹马,加缰绳可安行千里,不加约束则会脱缰失控。党员干部应为心中“权欲野马”加套缰绳,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凡是涉及官兵切身利益、事关部队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都要依法公开科学决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剑走偏锋”、行“潜规则”在部队没有市场、无处遁形。
廉政更要勤政。杜绝“大包大揽”,也要防止出现“庸官懒政”。“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领导和机关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基层官兵产生很大的影响,并随之“上行下效”。古人说,“甘守清廉报家国,不以贪赃羞儿孙”。党员干部应珍惜政治生命、珍惜家庭亲情、珍惜个人努力,做到用权守规矩、为政葆本色,努力塑造廉洁奉公、尽心主责主业的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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