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滨州发布春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19-03-10 23:24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66 次
3月7日,记者从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春季是各类消费活动增多、食品安全风险加大的时期,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布春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原标题:注意!滨州发布春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齐鲁网滨州3月7日讯 3月7日,记者从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春季是各类消费活动增多、食品安全风险加大的时期,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布春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查看食品销售者是否有固定经营门店、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亮证亮照经营。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信用度较好的大中型超市购买。
二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标注“品名、产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标识,不购买无任何标识的食品。
三查看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不购买已变质或质量安全可疑的食品。
四查看食品外观,不购买假冒伪劣食品,不采购霉变、混有异物食品,不购买感官异常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清、手续不全食品,尽量选购外包装密封完好、无破损、无变形的食品。
五是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以便发现问题,依法维权。
六是发现有人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或销售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45,并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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