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牛鼻子
2019-03-14 21:47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 : 194 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职责、考核监督、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一直以来,食品安全问题始终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早在1995年我国就颁布了第一部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15年,食品安全法首次大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监管体制,扩大了监管范围,强化了以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的监管理念。新法正式实施以后,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整体向好,人们的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然而,食品安全无小事,任何一点小的疏忽、懈怠都可能引发食品安全大问题。也就是说,为保障食品安全,从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措施、规范监管流程、完备监管体系的角度上说,再怎么严格、严谨、严厉都不为过。为此,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织密法律和制度之网,是当前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中之重。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下,“两办”印发了《规定》。
《规定》把食品安全与地方党政干部的政绩考核联系起来,以考核促责任落实,以责任倒逼“舌尖上的安全”,是《规定》的最大亮点,可谓是抓住了食品安全的牛鼻子,体现了党和国家确保食品安全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持经济增长速度、推动经济发展,根本还是要不断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从解决好这些问题出发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可以说,没有食品安全就没有小康社会,就没有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以政绩为“指挥棒”“风向标”,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无疑是让人民放心满意的真招、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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