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1个罕见病药品减征增值税 减轻患者用药
21个罕见病药品减征增值税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2018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汇报,推进提升政府施政水平;要求狠抓今年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部署加强癌症早诊早治和用药保障的措施,决定对罕见病药品给予增值税优惠;决定支持商业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金,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防风险能力。
去年国务院部门牵头办理建议6319件、提案3863件
会议指出,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依法履职、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去年国务院部门牵头办理建议6319件、提案3863件,分别占总数的88.5%和87%,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1400多项,促进了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要继续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创新方式,提高办理质量,认真研究吸纳意见建议,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更好为人民办实事。
会议听取了脱贫攻坚进展汇报,指出,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去年1386万人实现脱贫。今年要加大力度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攻坚,新增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这些地区,“十三五”规划实施优先安排贫困地区补短板项目,加强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坚持现行标准,提高扶贫质量,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的问题。攻坚期内摘帽县和脱贫人口继续享受扶贫政策,对返贫和新出现贫困人口及时建档立卡予以帮扶,确保今年再减贫1000万人以上。
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减按3%征税
会议指出,加强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事关亿万群众福祉。一要加快完善癌症诊疗体系。坚持预防为主,推进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努力降低死亡率。强化科技攻关,支持肿瘤诊疗新技术临床研究和应用。发展“互联网+医疗”,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二要加快境内外抗癌新药注册审批,满足患者急需。组织专家遴选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完善进口政策,促进境外新药在境内同步上市。畅通临床急需抗癌药的临时进口渠道。落实抗癌药降价和癌症患者医疗救助等措施,修订管理办法,加快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频率,把更多救命救急的抗癌药等药品纳入医保,缓解用药难用药贵。三要保障2000多万罕见病患者用药。从3月1日起,对首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参照抗癌药对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国内环节可选择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
会议决定,支持商业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金,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在坚持不搞“大水漫灌”的同时,促进加强对民营、小微企业等的金融支持。一是对商业银行,提高永续债发行审批效率,降低优先股、可转债等准入门槛,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同时发行多种资本补充工具。二是引入基金、年金等长期投资者参与银行增资扩股,支持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债券市场交易。会议强调,资本金得到补充的商业银行要完善内部机制,提高对民营、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
■ 解读
17种入医保抗癌药已降价四分之三
“加快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频率,把更多救命救急的抗癌药等药品纳入医保。”
去年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经过3个多月的谈判,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
纳入药品目录的17个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17个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纳入目录的抗癌药都是近几年新上市的药品,专利的存续期还比较长,通过医保对这些优质创新药的战略性购买,可以起到促进和推动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研制更多更好的创新药,惠及了广大患者。”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介绍。
抗癌药纳入医保后,患者负担减轻了多少?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医疗机构和药店按谈判价格采购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总量约为184万粒(片/支),采购总金额5.62亿元,与谈判前价格相比节省采购费用9.18亿元,累计报销人次4.46万,报销金额2.56亿元,医保报销后费用负担降低超过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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